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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传奇小说《步步为营》(鸳鸯藤)作者: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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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13: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漠黄沙,初遇

(一)

  公元3000年,人类经过第三次世界大战,地球环境变得极度恶劣,许多物种已经灭绝,剩下的物种,包括人类:濒临灭绝。整个地球分为大大小小不同的废墟,残存的人类就在废墟里挣扎求存。

  资源本就极度匮乏,这极少的资源掌握在更少的人手中,他们住在护卫重重的城池中,被称作“城内人”,而大部分的人在城外的废墟中生存。

  生存是难以承受的艰难,为了一瓶干净的水,一袋金色的玉米可以出尽手段,杀人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项。他们要有传说中狼的残忍,该出手时绝对不手软;狐狸的狡猾,如果不想被欺骗就要学会欺骗他人;兔子的温顺,遇到强者时顺从是唯一可以活下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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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不知道自己生日的人。我的父亲在我出世前一个月去世,母亲在生我时去世。死于难产或者悲伤,原因已经不可追究,唯一知道这一切的爷爷从不谈起他们的事情,我的出生提醒着爷爷亲人的离去,所以他选择了遗忘。

  我叫金镶玉,小时候曾猜测起名字的人想钱想疯了。后来才知道名字是爷爷取的,不过他不许我叫他爷爷,我随组织内所有人一样叫他“老爷子”。爷爷是我所在废墟里“暗夜”组织的头。“暗夜”,顾名思义就是我们是黑暗夜色的子民,从稀少的古代珍宝到日常的水、食品都是我们的目标,有时是为雇佣者出手,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为了生存而出手。

  在我很小时,爷爷在无人的时候偶尔会和我讲起以前的美好日子,爷爷讲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总好像换了另一个人,眼睛里不是一贯的冷酷,而是如天上隔着厚厚烟尘看到的月亮,朦朦胧胧,一种我无法明白的忧伤寂寞。

  那时候土地还能种出一种洁白的,叫做米的东西;各家各户都有干净的水直接通到厨房,想喝时可以随时取用。那时候有随风摇曳的绿色植物,水中有游动的鱼,空中有飞翔的鸟,大地上奔跑着各种千奇百怪的动物。

  我暗自思量,这美好如梦幻的世界真的存在过吗?可我是如此留恋爷爷在讲这些故事时候的样子,那时候的爷爷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而不是“暗夜”的“老爷子”。当我知道我可以在城内的信息中心阅读到以前的历史时,立即费了不少心机取得了许可证。

  原来一切都是真的,夏商周秦汉唐宋元明清民中华,这片废墟曾经生机勃勃过。我想我能明白爷爷,因为曾经拥有,一旦失去,痛苦是无法言喻的。我虽然觉得屏幕上看到的蓝天、白云、绿地很美丽,可我出生在废墟中,我习惯这里,焦黑的土地,寸草难生的荒野,不管白天黑夜都笼罩在褐红色烟雾中的天空。如今的一切对我而言都是理所当然,我没有痛苦。

  我还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古代的一部电影《新龙门客栈》中一个美丽泼辣,无情又有情的女子的名字也叫金镶玉。巧合或是其它?我没有胆量问爷爷。

  我是“暗夜”中最优秀的“戏子”,高贵的城内小姐、低贱的废墟浪人我都扮过。当爷爷确定了行动计划,我就是那明面的棋子,吸引目标的注意,配合“暗棋”的行动。

  今夜我们的目标是内城的城主从地下刚刚发掘到的一批古代珍宝,有人出高价购买其中一个清朝格格带过的玉佩,说本就是自己祖先所有物,出于家族情感必须购回,可城主却不愿出售。爷爷经过几番犹豫,仔细调查,价钱一翻再翻时终于接下了任务。而我作为组织内最优秀的“戏子”,自然不可缺少。

  一切虽偶有小波折,但总而言之都是比较顺利的。可是当“金手指”拿到玉佩,我们猛然遭到追杀时,我明白原来一切都是一个局,那个不可思议的天价买的不是玉佩,而是我们的命。

  在精心布置的杀局中,我看着我的伙伴一个个倒下,最后只剩下“金手指”和我,只有十米我们就可以逃出这个城堡,隐入我们最熟悉的荒凉废墟中,可十米却成为难以跨越的天堑。

  “金手指”凝视着前方的敌人,扬手挥了挥手中的玉佩说:“我愿意投降。”我大惊下低声斥道:“你莫要忘了你妹妹还在组织内。”金手指冷冷瞟了我一眼说:“我只知道我不想死。”

  城主大笑道:“识时务者为俊杰,把玉佩送过来。只要把‘暗夜’的资料告诉我,保你以后日子衣食无忧。”

  “金手指”道:“好!”一面随手将玉佩扔给城主,城主为了接玉佩,队伍有些混乱。我反应过来这是一个机会,立即抛出飞索,借力向外跃去。一瞬的喧哗后,有人向我射出飞箭。

  我后背一痛,飞纵之势慢了下来,看着近在眼前的城墙。心中淡淡叹道,终究是要死在这里了。背部猛然一股大力传来,推我向前,我讶然回头,金手指正在我身后,他用掌力送我过墙,自己却渐渐在下坠。

  他双眼弯弯如月牙,飞溅着笑意,无声地说了几个字,“我妹妹!”我微一颔首,他食指与中指相并在齐眉处一挥,做了个再见的手势。

  他的妹妹前几日刚和我偷偷商量过要如何给哥哥过十七岁的生日,现在却……我不敢再多想,深吸一口气,猛然用力坠向黑暗的废墟,他仰头盯着天空,带着笑意,宛若落叶坠向大地,缓缓消失在城墙那端。

  一旦进入废墟,我就如野猫回到自己的窝,虽然我在不停流血,我的眼睛开始昏花,我每一次纵跃都似乎花尽了全身的力气。可我只需再坚持一会,我就能活下来。当我听到暗处爷爷的声音时,我知道我安全了,心下一松,身子摔倒在地上。

  当我睁开眼睛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还是被捉住了。这里各种精密仪器紧紧相挨,而我在一个大玻璃罩子中,这些东西都不属于废墟,只有城内才可能有。我心中正在急速想着一切可能的逃生方法,爷爷出现在我面前,爷爷看我惊讶的样子,眼中带着些许忧伤,以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温柔说道:“玉儿,这是在城内,不过一切很安全。”说着指了指身旁一个头发眉毛全白,邋遢至极的老头说:“这是我的好朋友。”我忙说了声:“您好!”一面欲起身行礼,但全身竟连一个小指头都动不了。老头向我挤眉弄眼道:“美女,叫我小杜就可以了。”我险些笑出来,忙紧紧抿着双唇

  爷爷说:“几枚短箭都未伤到重要部位,以你被特殊训练过的体质是完全可以承受的,可是涂抹有剧毒,你中毒后又一直在剧烈运动,毒液顺着血液流遍全身,我们已经尽了全力,但是依旧无法救你。你的身体正在慢慢衰败,很快就会枯萎腐烂。”

  爷爷的声音平稳干净,没有一丝情绪,可我能感到他内心深处的寂寞忧伤。我笑说:“本就以为自己会死的,没想到还能多活一会。只是对不起金手指,他把活的机会给了我,我却依旧要去见他。他妹妹就拜托老爷子了。”

  爷爷点了下头:“她会接受最适合生存的教育,长大后,我会给她一次选择的权利。”选择权是暗夜最宝贵的权利,她可以凭借此选择暗夜中任何一个位置,甚至可以选择退出暗夜。金手指应该会满意这个安排的。

  一点也不小的“小杜”说:“其实你不见得会死。”我错愕地看着他,爷爷绝对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

  爷爷依旧面无表情,平静地说:“对你而言,也许不是死亡,对我而言你就是死。”我越发迷惑起来,定定看着爷爷等待解释,“经过三战,人类的很多科技都毁灭了,小杜因为兴趣沉迷在时间和人类灵魂的研究中多年,他说可以送你的灵魂回到古代继续生存。不过成功的机会只有一半。”

  我愣了好一会才接受这个事实,想着曾经在屏幕上看到的蓝天白云,觉得相较死亡而言未尝不是一个好主意,“不去是死,去还有一半的机会,我愿意。”

  爷爷只是微一颔首,目光转向小杜。小杜忙上前一步,笑眯眯地说:“因为我的研究还不完善,所以除了成功的机会是一半外,还有以下副作用:我不能控制你去往哪个时代,你有可能落到原始人还未开化的石器时代,也有可能落到二次世界大战的集中营。”

  我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小杜拔拉了一下自己的乱发,脸贴在玻璃罩上,笑得和朵花一样,“美女,你估计是不知道什么是石器时代和集中营,让我给你仔细解释一下,所谓石器时代……”爷爷打断了他的话,“城内和城外的废墟中只怕没有人会比她更明白这些。她不出任务时,都泡在信息中心看这些过去的历史。”

  小杜道:“知道就好!第二个副作用就是我不能保证你的灵魂能进入人的躯体,也许会进入一只鸟,也许会进入一只猫,也许会进入一只老鼠,也许会进入一条蛇,哦,蛇已经灭绝了,你没有见过,知道蛇长什么样吗?……”小杜一面紧盯着我,一面滔滔不绝地讲着,直到爷爷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才不甘心地瞪着依旧没有任何表情的我,停了下来。


[ 本帖最后由 alieen_ji 于 2006-3-11 13: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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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7 13: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杜清了清嗓子说:“最后一个副作用就是,如果你有天大的运气也许会恰好进入一个刚刚咽气的躯体,但还有更大可能就是你会进入一个依旧有自己灵魂的躯体。那就是你要和另一个灵魂共用这个躯体。其实所谓人的灵魂就是微波波段,如果你的波段能量过于弱小,你仍旧有可能被原主人赶出身体,你的灵魂就会消亡。相反而言,如果你的波段能量足够强,你却可以把他赶出身体,这个在古代道家文化中被称作‘夺舍’,一种借别人身体还阳的理论。”

  我心中思绪纷杂,脸上却只是淡然笑道:“短短一生,竟然可以有如此多的未知,真是精彩!不知道我会变成什么呢?”

  “啊!……”小杜猛然转身揪着爷爷的衣领狂叫起来,一面摇晃着爷爷一面大吼着说:“你们家的人都是怪物!她怎么不怕呢?怎么不怕?”未等爷爷回答,就扔下爷爷,冲回玻璃罩前,无比讨好地说:“美女,干吗要冒这么大风险呢?其实死亡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爷爷冷冷道:“小杜,不要忘记你的承诺。”小杜顿时变了哑巴,颓然地脸贴在玻璃罩上看了我好一会,一面转身一面喃喃道:“回就回吧!到时变成一只屎壳郎,整天推粪球,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可莫要怪我。”

  我脑中浮现出一个黑色甲虫在如火骄阳下,挥汗如雨地费力滚动着一个远远大于自己身体的粪球的画面,身上骤然一寒,再不敢多想。

  爷爷对我道:“小杜的仪器一半是前人留下的,一半是自己建造的,还未健全,送你走的巨大能量会把仪器全部损毁,他要想自己再建造起来不知道能否成功,他这一生的梦想也许就此终结。”我点头表示明白。

  爷爷问:“玉儿,害怕吗?”我留恋地看着爷爷说:“又害怕,又不害怕。我只当自己死了就不害怕了。”爷爷深吸一口气,点点头。

  小杜扬声叫道:“时间紧张,废话说完,赶紧上路。”我想忍住,不给爷爷留下一个软弱的表情,让他知道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独自面对任何难题,可眼睛却酸涩起来。

  爷爷伸手搭在玻璃罩上,一字字地说:“努力活着,努力让自己活得好。如果不幸落到……”爷爷语声一滞,静默了一会,才温柔地说:“爷爷相信你会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我用力点点头。

  小杜轻叹一口气,神色温和地说:“闭上眼睛睡一觉,希望睡醒后,是一个好梦的开始,而不是噩梦。”说完按了一个按钮,随着罩子内一股烟雾地喷出,我立即失去了知觉。

  彷佛刚从最深沉的梦中睡醒,一时间我不知道身在何处,只觉得全身酸痛,无法动弹。忽然想起爷爷和小杜,心中警觉,立即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几条象狗的动物,但它们的目光却是狂野骄傲的。我微微愣了一瞬,明白它们是已经灭绝的动物——狼,一种曾经被人类认为残忍嗜血的动物。可它们看着我的目光中却是温和的,一只银色的狼甚至亲密地舔了舔我的额头。

  我心中一个哆嗦,我虽然听到一切的副作用,可心中却总带着一丝侥幸,如今……我鼓足勇气慢慢看向自己的身体。黑色的毛发,目光一触,我立即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狼的生活是怎么样的?我该怎么做一只狼?如来佛祖观音姐姐你们可能教教我?

  脑子木了好一会,忽觉得刚才看到的画面有些地方不对,忙睁开眼睛仔细打量自己的新身体。这具身体虽然四肢生着毛发,但是它绝对百分之百千分之千符合古往今来一切书籍对人体的定义。它是人的身体,不是狼的身体。

  我试着坐起来,疑惑地看向围聚在身周的狼,它们似乎感觉到了我的不解迷茫,却不能回答,只是愣愣盯住我,好象反倒对我的迷茫而疑惑。那只通体银色的狼歪着脑袋,瞪着大眼睛,满脸冒着傻气地看着我。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他仰天一声长嘶,猛地向我扑过来。

  我惊恐地大叫一声想躲避却已来不及,没想到他却只是扑到我身上与我打闹。我松了口气,原来他不是向我怒吼,而是喜悦地喊叫。但我身体似乎受过伤,他的喜悦引起了我剧烈的痛楚,我们虽然不能沟通,但我呲牙咧嘴,倒吸冷气的样子也显然让这只还未完全长大的狼明白这不是合适的玩闹时间。

  他舔了舔我的胳膊,停止了戏耍,转身匆匆跑开,不一会刁着一大块血淋淋的肉放在了我的头边。嗯……嗯……这个虽然我不能接受,不过他也是一番好意,我还是感激地朝他笑了笑,又摸了摸他的头,不知道这是否能让他明白我的心意,但这是我目前唯一的表达方式。

  他朝着周围的狼叫了一声,狼群迅速散去,他也远离了我几步趴在地上打起瞌睡来。我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四周,天空瓦蓝,淡淡几缕浮云,周围的树木叶子翠绿,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人类本就来自大自然,这样的篮,这样的白,这样的绿,这一切我从未真正见过的颜色竟然让我热泪盈眶,人类究竟对自己做了什么,怎么能够失去了这些珍宝?除了对爷爷的牵挂,我开始感激那些有毒的箭,也理解了小杜的梦想。

  从对这个清新美丽环境的震惊中冷静下来,我重新打量我的新身体,这么久都没有察觉身体原来主人的灵魂,看来她已经离去,是因为受伤或者其它原因恐怕我是不可能知道了。起先一直沉浸在对新身体,新环境的惊讶中,这会当我意识到这是一具女性的身体时,虽然身体上覆盖着毛发,但仍旧是赤身裸体。虽然周围只有一只狼,我也立即慌张起来,东张希望半晌,却无计可施。

  心里正在着急,却突然意识过来,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把从小到大的训练都丢掉了?任何情况下需要的是冷静,而非慌张。衣服与生存熟重熟轻?我不去想最重要的问题,却在这里为这无关紧要的事情着急。心中安定下来,思想渐渐变得清楚分明。

  首先我仍然是人,而且是个年龄不大的女子,因为胸部刚开始发育,“小荷才露尖尖角”。其次我现在好象是狼,或者也许说是“狼孩”更准确。我在信息中心阅读过的资料,记载过很多类似例子,刚刚生产的母狼会因为奶水充沛而抚养人类遗失的孩子,我也许就是如此。

  如今我又是人了,我已经失去这个“狼孩”曾经拥有的一切本领,但现在不是我去寻找人类的时候,虽然没有镜子,我也能摸到脸上稀疏的细软绒毛,在人类眼里肯定是丑陋不堪的,他们是不会接纳我的。可我如何在狼群中生活?我如何与他们交流?看着不远处的银狼,他仿佛在休息又彷佛在守护受伤的我,我心中突然拿定了主意,忘记了,我仍然可以再学习,一个“狼孩”可以学会的东西,难道我学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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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7 13: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子轻快的如沙漠中的夜风,不经意间草原上的草儿已经枯萎了三次,胡杨林的叶子黄了三次,狼兄也长得和我齐腰高了。在发生了无数有惊有险,啼笑皆非的大小故事后,我在“狼兄”的帮助下,变成了“狼女”。哦!忘了介绍狼兄是谁了。唉!和一群没有理性的狼整日厮混在一起,我也开始变得颠三倒四。狼兄就是那只自以为是狼群中风度最翩翩、气质最高雅、身姿最迷“狼”、英俊天下第一、武功举世无双的银狼。

  我称呼他狼兄并不是因为他比我大,只是因为初来时的我一直紧随在他身后,一如粘着大哥哥的小妹妹,可后来我才知道虽然我与他是一个母亲哺育大的,但我比他大很多,我应该是他的姐姐,但这并不重要,反正只是一个称呼,他不会关心。

  为了容易辨别,其他各位大大小小、男男女女的狼我也都起了名字,分别是狼一,狼二,狼三……依此类推,直到无限。我刚到时,只需命名到“狼九十九”,如今随着我和狼兄远交近攻的纵横之术,我已经完全混乱,只记得最后一次命名是“狼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那已经是将近两年前的事情了。然后在我发现我看见一只狼要想半天他的名字时,我无奈放弃了我的命名计划。毕竟当年秦朝靠着“远交近攻”的纵横之术,最终“一匡天下,九合诸侯”,我估计我和狼兄“一匡狼天”的霸业,只是迟早的问题,我毕竟还是一个人,鼻子远比不上狼兄,记忆狼貌对我还真有些困难。

  “敦煌四月好风光,月牙泉边好梳妆,驼铃叮当来伴奏哟,阿妹梳头为哪桩?……”懒懒卧于一旁的狼兄,冷冷横了我一眼,打了个响亮的喷鼻又不屑地闭上了眼睛,我气恨恨地瞪了他一眼,一面编着辫子,一面继续唱道:“月牙泉水清又清,丢个石头试水深,有心打狼怕狼爪,徘徊心不定啊伊哟……”

  临水自照,波光映倩影。因为改吃熟食,又每餐加盐,三年的时间,脸上的毛发已经全部褪尽。如果只看五官,会很纳闷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为什么会与父母分开。是刻意的遗弃,无意的走失,或途经沙漠时发生过变故?一切都不可能知道了。

  皮肤倒是白皙,但比较粗糙,看着显老相。我朝着水面的影子做了个鬼脸,给自己打气,只要每天坚持用芦荟汁液敷脸,皮肤一定会越变越好的。古代的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凭借芦荟汁液的美容秘方,做了古罗马帝国的红颜祸水,千载后仍让人念念不忘,我不求能有祸害四方的容貌,但一般美丽总是要的。我满意的点点头,打了个呼声,示意狼兄可以走了。

  他展了个懒腰,失望地晃了晃脑袋,起身在前慢跑而行,一副实在不愿再多看我一眼的样子。我鼓着腮帮子随在他身后,在美丽这个问题上,我实在不能太奢求一只狼和我观点相同。

  在我认为自己越来越美丽时,狼兄却认为我越变越丑,一身漂亮性感的毛都渐渐掉光,却穿起从过往商队那里偷来的古里怪样的裙子,实在丑得让狼难以忍受。如果不是因为我和他是一个母亲喂养大的,有姐弟之情,曾经冒着被群狼撕碎的危险,用火攻把他从围攻他的群狼里救出来过,有在无数次征战中建立的“战友之情”,恐怕他早就把我这只污染狼容,有碍狼王眼睛的“狼”赶出狼群了。

  我们立在鸣沙山高处,看着远处蜿蜒而行的一个小商队,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准备扎营休息,我想着我快要用完的盐以及已经破烂的裙子,蹲下身子,用无比谄媚的笑容看向狼兄,狼兄却不领受我的谄媚,一副见到怪物被吓到的表情,猛退了几步,皱着整张脸,带着几分不耐烦瞪着我。我怒拍了他的头一下,就算真觉得丑,你也不必表示的如此明显吧?很伤感情的!

  我向他低低呜叫了几声,请他先回去,我打算去偷商队。他无奈地看了我一会,估量着我绝对没的商量,最后示意陪我一块去。我扑上前搂着他的脖子笑起来,他闭着眼睛,勉为其难地忍受着我。

  从小到大,我唯一的亲人爷爷对我总是一个又一个的命令,一个接一个训练,我懂得他的苦心,那是为了能让我在残酷的环境中更好的生存,可我心底深处一直在渴望亲人温暖的怀抱,但我从没有得到过。没有想到,跨越时光三千多年,我在一头狼身上找到了。当然他不可能抱我,不过我抱他是一样的。

  我们两个偷偷摸摸地潜伏接近商队的扎营地,这是个非常小的商队,估计也就十个人,我心里微感诧异,以前从没有见过这么小的队伍,他们是买卖什么的呢?我只顾着自个捉摸,狼兄显然有些不耐烦,从背后轻轻咬了下我的屁股,我又羞又怒,回头猛拧了下他的耳朵。

  他看我真生气了,歪着脑袋,大眼睛忽闪忽闪,一脸不解。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堂堂狼王陪我在这里偷鸡摸狗,我就小女子不记大狼过,放他一次!恶狠狠地警告他不许再碰我的屁股,否则不再为他烤肉吃,说完转头又继续观察商队。

  一个黑衣大汉手脚麻利地抬出一个轮椅放在地上,另一个紫衣大汉躬身掀起马车帘子,一袭白映入眼中,那白并非如雪一般亮,而是柔和亲切舒服熨贴的,彷佛把秋夜的月色捣碎浸染而成,白中泛着些黄。少年的身姿渐渐清晰,丰仪静好,眉目清淡如静川明波。他只是静静坐着,我却觉得彷佛看到朗月出天山,春风过漠北。

  紫衣汉子伸手欲扶坐在马车内的少年下车,少年淡然一笑,温和地推开他的手,自己双手撑着缓缓从马车上一点点移下。我不可置信地瞪大着双眼,天妒蓝颜?!

  从马车边缘移坐到轮椅上时,轮椅在沙中滑动了一点,白衣少年险些摔到在沙地里。幸亏及时拽住了马车椽子才又稳住。紫衣大汉几次欲伸手帮他,却被黑衣大汉看了几眼后,忙又缩回了手。

  平常人从马车下地不过一个跳跃而已,这个少年却足足费了半盏茶的功夫,但他自始至终嘴边含着丝浅笑,本来狼狈的动作,他做来却赏心悦目,即使慌乱中,也透着一股从容不迫。

  少年举头看了会四周连绵起伏的鸣沙山后,才缓缓把目光投向那一弯静静卧在沙山包围中的月牙泉,泉水映着湛蓝的天空,碧光滢滢。他眼中流露着几分赞叹,千百年来,黄沙滚滚却不能吞嗜这弯形如月牙的泉水。

  蓝天、黄沙、碧水、无风无声,我平常看惯的冷清景色,却因他一袭白衣,平添了几分温和,原来山水也有寂寞。

  我只顾盯着他看,竟然忘了我来的目的。猛然醒觉自己为何在此,一瞬间有些犹豫,偷是不偷?又立即觉得有什么理由让我不偷?有这么一个少年的存在势必让所有人的注意力在他身上,如此大好机会怎么能错过?

  黑衣大汉和紫衣大汉如两个铁塔,立在少年身后,一动不动。其余几个男子都在匆匆忙碌,扎帐篷,堆火做饭。我确定无人会注意到我们时,示意狼兄就在这里等我,我慢慢向他们的骆驼爬去。先摸清楚他们到底卖什么,看有无我需要的东西,盐巴恐怕要等到他们做饭时才能知道放在哪里,否则很难找。

  沙漠戈壁中往来商旅大都依靠骆驼载运货物长途跋涉,骆驼性情温顺,我又早已摸清它们的性子,从无失手。而我在狼群中练习出的潜行手段,人也很难发现我。可我大意下居然忘了那匹牵着马车的马,它被解开了缰绳,这会子正在一边悠闲地吃着干草。我刚接近骆驼,这匹看似一直没有主意到我的臭马居然引颈高嘶,没有想到马也会玩兵法,引敌深入,然后一举擒之。

  紫衣大汉和黑衣大汉迅速挡在白衣少年身前,其余汉子向我包围而来,我瞪了眼那匹臭马,明显感觉它眼里满是笑意,但也顾不上和它算帐了,匆匆向外奔去,狼兄无声无息,猛然蹿出,替我扑开两个汉子,挡开了追截。

  我和狼兄正要飞奔离去,一把温和的声音,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在身后响起:“姑娘如果确定跑得过我手中七箭连发的弩弓,不妨一试。”我脚步一滞,停了脚步,狼兄感觉我停住了脚步迅速回身向我低叫,它不懂我们面临的困境,我无奈地皱皱眉头,让他先走,转身挡在他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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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17 13: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衣少年手里握着一个小巧的精铁制作的弩弓,他看我转身,放下了正对着我的弩弓,打量着我。一旁的紫衣汉子指了指每一匹骆驼后臀上打的一个狼头烙印,嘲笑道:“你是瞎了眼了还是吃了熊心?居然敢打我们的主意?就是沙漠中的沙盗见了我们也有多远避多远。”

  我回身看了眼狼兄,他因为我不肯随他走,已经变得极其暴躁,却仍然不肯独自离去,一个纵跃,跳到我身前,凶残地盯着对面的人群,随时准备着一击必杀。

  对面的紫衣汉子打量了一眼狼兄,惊叫道:“那是狼,不是狼狗!”所有人闻言,面色立变,紧张地看向四周,沙漠里的狼都是群体出现,一只并不可怕,但如果无数只狼甚至能让小的军队灭亡。可是今天他们白担心了,因为我的大意,附近只有我和狼兄,召唤其他狼过来还需要一段时间。

  白衣少年对着狼兄举起了手中的弩弓,但眼睛却是紧盯着我。我忙闪身挡到狼兄身前:“请不要…..伤害他,是我……我想偷你们……的东西,不是他。”自从到了这里,我只是偶尔偷听一下商旅的谈话,还从没有和人类说过话,虽然经常对着狼兄说话、唱歌,可不知道因为紧张还是什么,一句话说得断断续续。

  白衣少年温和地问:“就这一只狼吗?”我心恨道,如果有其他的,我还能让你们对我问三问四?脑子里却快速合计着,说真话?说假话?几经权衡,觉得这个少年不好骗,而且女人的知觉告诉我,其实他早已经猜测到真相,如今的问话只是用来安抚他身边的汉子们。

  “只有……这一只。”我话音刚落,众人的神色都放松了下来。白衣少年一面收起弩弓,一面说:“管好你的狼。”我点了点头,回身对狼兄说,我说攻击再攻击,又问少年:“你们要砍掉我哪只手?”我曾经听到商人谈论企图偷东西的人被捉住后,经常会被砍掉手以示惩戒。

  紫衣汉子问:“你想偷什么?”我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破烂的裙子,想着白衣少年精致的衣服,嗫嚅道:“我想…..我想…一条裙子。”紫衣汉子吃惊地瞪大眼睛,不相信地质问道:“就这个?”我道:“还有盐。”紫衣汉子冷声道:“我们有几百种方法让你说真话,你最好……”

  白衣少年打断他道:“去把那套善达海子送的衣裙拿来,再把我们的盐留够今日用的量,剩下的都给她。”紫衣汉子面色微变,张嘴说:“九爷......”少年看了他一眼,他立即低头闭上了嘴巴。不大会功夫一个汉子捧着一套浅蓝色的衣裙给我,我傻傻地接过,又拿着一小罐盐,化身石柱,从小到大从没有人送过我东西,爷爷的训词是只有先付出才能得到。

  白衣少年浅笑着说:“我们一行人都是男子,没有女子的衣裙,只有这一套,是经过楼兰时,一个朋友赠送于我的,希望你能喜欢。”我摸着手中从未触碰过的软滑,这大概就是大名鼎鼎的丝绸了,觉得这份礼物未免太昂贵,有心拒绝,最终却禁不住诱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他微一颔首,道:“你可以走了。”我愣了一下,向他行了个礼,招呼狼兄离去。一声马嘶从身后传来,我回身气瞪了一眼那匹马,但“拿人的手软”,如今碍于它的主人,是不能和它计较了。狼兄却不管三七二十一,猛然一个转身,全身毛发尽张,仰天长长的呼啸起来,啸声未尽,几匹骆驼已全部软倒在沙地里,那匹马儿虽没有倒下,可也四腿直哆嗦。

  我放声大笑起来,不给你个狼威,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沙漠里的大王了?统御几万头狼的狼王,岂是你惹得起的?白衣少年好笑地轻抿着嘴角,赞叹地看着狼兄道:“这匹马虽不是汗血宝马,可也是万中选一的良驹,据说可独力斗虎豹,看来也是虚言。”

  我歉然地道:“虚言倒是未必,寻常的虎豹是不能和我的狼兄相比的。”说完赶紧催着狼兄走,我看他对那匹良驹很有胃口的样子,再不走不知道要出什么乱子。

  走远了,回头看他们,黄沙碧水旁的那袭白衣似乎也成了沙漠中一道难忘的风景。我不知他是否能看见我,却仍旧用力地向他挥了挥手后才隐入沙山间。

  篝火旁只有我和狼兄,别的狼都因为畏惧火而远远躲着。狼兄最初也怕火,后来我教着他慢慢适应了火,其它狼却没有这个勇气,我强迫过狼一、狼二他们在篝火旁卧下,不但从没有成功过,反倒我摧残狼儿的恶行在狼群中广为流传,我成为狼妈妈吓唬晚上不肯睡觉小狼的不二法宝,一提起要把他们交给我,再刁钻淘气的小狼也立即畏惧地乖乖趴下。

  我摊开整条裙子,仔细看着,不知道是用什么植物上的色,才有这梦幻般的蓝。手工极其精致,衣袖边都密密绣着朵朵流云。一条坠着小珍珠的流苏腰带,系上它,随着行走,珍珠流苏肯定衬托的腰身摇曳生姿。楼兰女子终年都必须用纱巾覆脸,所以还有一条同色薄沙遮面丝巾,边角处一圈滚圆的大珍珠,当戴上这个丝巾遮住脸时,那一圈珍珠正好固定在头发上,浑然天成的发箍,如果在家中不需要遮脸时,放开的丝巾垂在头后,衬托着乌发,与头顶的珍珠发箍,又是一个别致的头饰。

  我侧头看着狼兄,问道:“这衣裙是不是太贵重了?你说那个九爷为什么会给陌生人这么贵重的东西?他肯定很富有,非常富有……”狼兄早已经习惯于我的喋喋不休,继续安然地闭着眼睛睡觉,把我当空气。

  我揪了下他耳朵,他却一动不动,我只好收起自己的罗嗦,靠在他身边慢慢沉入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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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7 13: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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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8 12: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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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1 12: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又到满月的日子,我一直困惑于狼对月亮的感情,他们每到这个时候总是分外激动,有的狼甚至能对着月亮吼叫整个晚上。所以,如今这片大漠中,一片鬼哭狼嚎。胆小点的旅人今夜恐怕要整夜失眠了。

  黑蓝天幕,月华如水,倾泻而下,落在无边无际,连绵起伏的大漠上,柔和地泛着银白的光。我穿着我最贵重的裙子,与狼兄漫步在沙漠中。

  蓝色的裙裾随着我的步伐飘飘荡荡,起起俯俯。用珍珠发箍束于脑后的万千青丝与纱巾同在风中飞扬。我脱去鞋子,赤脚踏在仍有余温的细沙上,温暖从足心一直传到心里。极目能直看到天的无穷尽头,一瞬间,我有一种感觉这个天地彷佛都属于我,我可以自由翱翔在期间。我忍不住仰头看着月亮长啸起来,狼兄立即与我啸声应和,茫茫夜色中无数只狼也长啸呼应。

  我想我有点明白狼儿在今夜的特异了,月亮是属于我们的,沙漠是属于我们的,孤独骄傲悲伤寂落都在那一声声对月的长啸中。

  我和狼兄登上一个已经风化得千疮百孔的土墩高处,他昂然立着,俯瞰着整个沙漠,他是这片土地的王者,他正在审阅着属于他的一切。我虽有满腹的感慨,却不愿打扰他此时的心情,遂静静立在他身后,仰头欣赏起月亮。

  狼兄低叫了一声,我忙举目向远处望去,但我目力不如他,耳力不如他,看不到、听不到他所说的异常,除了狼儿啸声传递着的信息,于我而言那仍然是一片美丽安静的夜色。

  过了好大一阵子,我渐渐能听出藏在夜色中的声响,越来越近,好似上千匹马在奔腾,狼兄嘲笑说,没有我判断的那么多。再过了一会,我渐渐能看得分明,果如他所言,夜色下大概十几个人的商旅队伍在前面疾驰,后面一两百人在追逐,看上去不是军队,应该是沙盗。

  半天黄沙,马蹄隆隆,月色似乎也黯淡了许多。狼兄对远处的人类显然很厌烦,因为他们破坏了这个属于狼的夜晚,但却不愿争斗,他摇晃了下脑袋,趴了下来。狼群有狼群的生存规则,规则之一就是不到食物缺乏的极端,或者为了自保,狼是尽量避免攻击人类的,不是惧怕,只是一种避免麻烦的生存方式。

  我穿好鞋子,戴上面纱,坐了下来,定定看着远处结局早已经注定的厮杀,据说被沙盗盯上是不死不休,何况力量如此悬殊的争斗。前方的商旅队伍中已经有两个人被砍落下马,紧跟而至的马蹄践踏过他们的尸身,继续呼啸向前。

  突然一匹马的马腿被沙盗们飞旋而出的刀砍断,鲜血飞溅中,马儿摇晃了一下向前俯冲着跪倒在地上,马背上的人也被摔落在地,眼看着他就要被后面的马蹄践踏而死,前方的一个人猛然勒马一个回旋,把落马的人从地上拉起,继续向前急冲,但马速已经明显慢了下来。被拎起的那个人似乎在挣扎着欲跳下马,而救了他的人似乎对他很不耐烦,一挥手砍在他后脖子上,他立即晕了过去,软软地趴在了马上。

  我忽然想起了微笑着与我告别的“金手指”,禁不住站了起来。沙盗似乎对这个游戏的兴趣越来越大,竟然没有再直接砍杀任何一个人,只是慢慢从两边冲出,开始包围商队。

  眼见包围圈在慢慢合拢,我猛然拿定了主意,看了眼狼兄,对着前方发出了一声狼啸。狼兄抖了抖身子,缓缓立起,微昂着脖子,啸声由小到大,召唤着他的子民。

  刹那间苍茫旷野里狼啸声纷纷而起,一只只狼出现在或高或低的沙丘上,残壁上,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夜色中,一双双闪烁着绿光的眼睛彷佛点燃了通向地狱大门的引路灯。

  沙盗们不知道是属于哪个民族的,大吼着的我听不懂的话,立即放弃了追击商旅,开始急速地向一起团聚,一百多人一圈圈围成了一个队伍寻找着可以逃生的路口,可四周全是狼,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比另一个地方少。群狼遥遥盯着他们,他们也不敢贸然攻击狼群。生活在沙漠里的沙盗又被称为狼盗,他们应该很了解一场不死不休的追逐是多么可怕。

  那个商旅队伍也迅速靠拢,虽然弱小,但他们似乎都有着极其坚强的求生意志。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旁边是沙漠中令人闻风丧胆的沙盗,外围是上万只的狼,一般的商旅在面对这样的情形时还能队伍如此整齐?

  狼群的啸声已停,沙盗们也没有再大吼大叫,静谧的夜色中透着几丝滑稽,真正人生无常!这么快沙盗就从捕猎者的角色成为了被猎者。我估计他们该想用火了,可惜附近没有树木,即使他们随声携带着火把,那点萤火之光也冲不出狼群。

  沙盗开始逐渐点起了火把,我拍了拍狼兄,“估计他们已经没有兴趣再追杀别人了,让狼群散开一跳道路放他们走。”狼兄威风摆够,刚才因他们而忍着的不高兴这会子也已消散,没什么异意地呼啸着,命狼群散开一条路。

  起先在混乱中一直没有人注意隐藏在高处的我们,这会狼兄的呼啸声忽然在安静中响起,所有人立即闻声望向我们。狼兄大摇大摆地更向前走了几步,立在断壁前,高傲地俯看向低下的人群,根根耸立如针的银发在月光下发着一层银光,气势非凡。

  我气踢了他一脚,又开始炫了,摆酷!唉!今夜不知道又有多少只母狼要一颗芳心破碎在这里了,估计此地可以立一块石碑,注名: 失乐园。

  此时狼群已经让开了一条道路,沙盗呆呆愣愣的,居然全无动静,一会仰看向我们,一会又盯着那条没有狼群的道路,不知道是在研判我和狼兄,还是在研判那条路是否安全。

  我不耐烦起来,也不管他们是否能听懂汉语,大叫道:“已经给了你们生路,你们还不走?”沙盗们静默一瞬,猛然挥舞着马刀大叫起来,跳下马,向我们开始跪拜,我愣了一下,又迅即释然,沙盗们虽然怕狼,可也崇拜狼的力量、残忍和坚韧,他们自称为狼盗,也许狼就是他们的精神图腾。他们叩拜完后,又迅速跳上马沿着没有狼的道路远遁而去。

  待滚滚烟尘消散,我长啸着让下面的狼群都该干吗就干吗去,夜色还未过半,你们悲伤的继续悲伤去,高兴的仍旧高兴去,谈情说爱的也请继续,全当我没有打扰过你们。狼群对我可不象对狼兄那么客气,齐齐嘘了我一声,又朝我呲牙咧嘴了一下,方各自散去。听在人类耳里,又是一阵鬼哭狼嚎。


[ 本帖最后由 alieen_ji 于 2006-2-28 09: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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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1 12: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眼低下的商旅,没什么心思与他们说话,招呼狼兄离去。我们刚跳跃下土墩,没有行走多远。身后马蹄急急,“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我回身微点了下头,只是快跑,想甩脱他们。

  “姑娘,请等等!我们被沙盗追赶中已经迷失了方向,还请姑娘再指点我们一条路。”

  他们如此说,我只能请狼兄先停了下来。他们的马离着狼兄老远,就抵着腿,嘶鸣着,死活不肯再多走一步,我让狼兄留在原地,收敛一下身上的霸气,也敛去自己身上狼的气息,向他们行去,他们立即纷纷下马。大概因为我穿着的这条衣裙是楼兰服饰,他们为了表示对我的尊敬,向我行了一个楼兰的见面礼,又用楼兰语向我问好。我摘下面纱,“我虽然穿着楼兰服装,可不是楼兰人,他们的话我也听不懂。”

  一个男子问道:“你是大汉人?”我踌躇了一下,我是吗?如果我是炎黄的后代,那么也应该是大汉人了,遂点点头。

  一个声音在众人后面响起,“我们是从长安过来购买香料的商队,不知姑娘是从哪里来?” 循声望去,我认出来他就是那个救人的人,此时那个被救的人刚刚苏醒,坐在马背上,满脸迷惑地看着我和他。

  没有想到只是一个年纪十六七的少年,挺拔如苍松,气势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正充满探究地盯着我,脸上带着一抹似乎什么都不在乎的笑。我避开他刀锋般锐利的目光,目光看向地面。

  他感觉到了我的不悦,却仍旧毫不在意地盯着我。他身旁的一个中年男子忙上前几步,陪笑道:“大恩难言谢,小姐衣饰华贵,气宇超脱,本不敢用俗物亵渎,但我们正好有一副珍珠耳坠,堪堪可配小姐的衣裙,望小姐笑纳。”说着,中年人已经双手捧着一个小锦盒,送到我面前。

  我摇摇头道:“我要这个没用,你们若有女子的衣裙倒是可以给我一套。”几个男人面面相觑。

  我道:“没有就算了,你们想去哪里?”中年男子道:“我们想去敦煌城,从那里返回长安。”我微一沉吟道:“从此处到鸣沙山月牙泉要四天的路程,我只能领你们到那里。”

  众人闻言都脸显忧色,只有那个少年依旧面上带着丝若有若无的笑。中年男子问道:“从月牙泉进敦煌城的路我们认得。但有近路吗?我们的骆驼被沙盗追击时已经劫去,大部分的食物和水也丢了,如果不快点,我怕我们仅余的水支撑不到月牙泉。”

  我道:“我说的天数是我的速度,你们有马,应该能快一到两天。”他们闻言,神色立即缓和许多。

  他们决定先休息会,吃些东西,恢复一下被沙盗追击一日一夜后的体力再上路。征询我的意见时,我道:“我整天都在沙漠中游荡,没什么事情,随便你们安排。”心中却暗惊,这么几个人居然能被沙盗追击一日一夜,如果不是沙盗占了地势之力,他们之间还真难说谁输谁赢。

  我吩咐狼兄先行离去,但求他派几只狼偷偷跟着我。狼兄对我与人类牵扯不清,微有困惑,却只是舔了下我的手,小步跑着优雅地离开。

  商队拿出了食物和水席地而坐,我离开他们一段距离,抱膝坐在沙丘上。人虽多,却一直保持着一种尴尬的沉默,我判定他们并非普通的商队,但和我没什么关系,所以懒得刺探他们究竟是什么人。而他们似乎对我也颇多忌讳,不知道是因为我与狼在一起,还是因为我身份的可疑,一个穿着华贵楼兰服饰,出没在西域的女子自称是汉人,却说不出来自何方。

  那个救人的少年拿着两个面饼,走过来递给我一个,自己坐在了我身边。我随手接过大咬了一口,立即捂着嘴哼了一声,觉得咯得我牙疼,面饼上却只是几个浅浅牙印。他看着我笑起来,我恼怒地盯着他。

  一个老年汉子笑道:“闺女呀!俺看着你不可象这疙瘩的人,咋连囊也不会吃?只有牙口好的牲口才敢这么吃。”我这才明白不是他有意戏弄,而是自己无知,忙移开了目光,脸微烫,捏着面饼没有说话。

  那个先前要送我珍珠耳坠的中年人,笑着向我扬了扬手中的饼子,解释道:“这是西北行远途的旅人特殊制作的饼子,烤好后,特意晒干,可以存放大半年不坏。因为比较硬,所以吃的时候必须先用刀一点点分开,然后将小块放入口中和着水慢慢嚼。”他说完后,划下一小块,丢进口中,喝了一点水。

  坐在我一旁的少年将手中已经划好的面饼递了一小块给我,我解下身上背着的水囊,喝了口水,把饼子放进嘴里慢慢吃着,开始不觉得,嚼久了,面饼中慢慢透出一股香,我咽下后,忙问:“面饼里放了什么,这么香?”

  那个老年汉子看着我笑起来,众人也都有点忍笑的样子,只有身旁的少年一脸沉静地研判着我。中年人笑回道:“是孜然,西域家家户户都有的调料。”看来我又问了一个傻问题,我不好意思地说了声:“谢谢大叔!”

  中年人笑道:“该谢谢的是我们,叫我陈叔就可以了。”一面指着各人向我介绍道:“这是王伯,这是土柱子,这是……”他把身旁的人都向我介绍了一遍,最后才看向坐在我身边一言不发的少年,却没有立即说话。少年侧头看着我,嘴角微露了一丝笑意道:“叫我小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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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1 12: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艾琳 这个是不是在线写的哈
期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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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8 09: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大家都笑眯眯地看着我,侧头想了下说“我叫金……玉,你们可以叫我阿玉。”除了上次在月牙泉边偶遇那个九爷,我已经三年多没有和人类打过交道,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中第一次将自己介绍给别人。在名字脱口而出的刹那,我突然觉得经过和狼兄三年多的相处,我早已不是那个金镶玉,我有新的身体,新的亲人,在一个新的世界,我应该开始新的生活,所以临时起了个新的名字。

  经过“吃饼”事件,我们的气氛变得轻松了许多,那个口音很重的王伯扬声问:“闺女,俺说话直,你可别恼。俺琢磨着你对这疙瘩也生着呢!领路,你到底中不中?”我点点头,学着他的语气道:“中!”也许因为我把他的口音学了个活灵活现,大家又哄声笑起来,小霍的笑意中少了一分警惕,却多了一分困惑。

  休息后,商队准备上路,他们让两个身形较小的人合骑一匹马,匀了一匹马给我,我道:“我没有骑过马。” 十几个人闻言都沉默地看着我,小霍想了想,无所谓地道,“你和我同骑一匹马吧!”他话出口,众人都紧张地盯着我。

  我微微犹豫了下,点了点头。众人脸上的凝重之色方散去,彼此高兴地对视,随即又记起我,有些歉然地看着我。汉朝由于才开始尊儒家文化,风气开化,远没有后世的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鬼规矩。可男女共骑一骥,仍旧于我有犯。

  小霍却神色坦然,只是笑着向我行了一礼,“多谢阿玉姑娘!”小霍上马后,伸手拉我上马。

  我握住他的手,心中暗想,这是一双常年握缰绳和兵刃的手,粗糙的茧子,透着一股刚硬强悍,而且从他的茧结位置判断,他应该练习过很多年的箭术。我坐在他身后,两人身体都挺得笔直,马一动不动,别人偷眼看着我们,却不好相催,只在前面打马慢行。

  他道:“我们这样可不成,我一策马,你非跌下去不可。”他声音虽然轻快,可他的背脊却出卖了他,透着一点紧张。我暗笑起来,心里的尴尬全化作了嘲笑,原来你并非如你表现的那样事事镇定。我稍微往前挪了挪,伸手抓住他腰身两侧的衣服道:“可以了。”

  他一言未发,纵马直奔,众人都跟着跑快起来。跑了一会,他忽地低声道:“你得再想个法子,我衣服再这么被你扯下去,我要赤膊进敦煌城了。”其实我早就发觉他的衣服被我抓得直往下滑,但却想看看他怎么办,只是暗中做好万一被甩下马的准备。

  我压着笑意道:“为什么要我想?你干吗不想?”他低声笑道:“办法我自然是有的,不过说出来,倒好似我欺负你,所以看你可有更好的方法?”

  我道:“我没什么好主意,你倒说说你的法子,可行自然照办,不可行那你就赤膊吧!”

  他一言未发,却突然回手一扯我胳膊,把我的右手放在了他腰上,我对马性不熟,不敢剧烈挣扎,被他一带整个身子往前一扑恰靠在他背上。

  我有些怒,扶着他腰,坐直了身子道:“你们长安人就是这么对救命恩人的吗?”他满不在乎地道:“比让你摔下马总好些。”我欲反驳他,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冷哼了一声,只得沉默地坐着。心里却气难消,手上忍不住加了把力气,狠狠掐着他腰,他却恍若未觉,只是专心策马,时间长了,我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又慢慢松了劲。

  随后的行程中,休息时,商队里的人会不停地提起长安。一方面大概看我实在有够孤陋寡闻,一方面也是思乡情切,他们向我描绘着长安的盛世繁华,那里的街道是多么宽大整洁,那里的屋宇是多么巧夺天工,那里的集市是多么热闹有趣,那里有最有才华的才子,最妩媚动人的歌舞伎,最英勇的将军,最高贵的仕女,最香醇的酒,最好吃的食物,世上最好的东西都可以在那里寻到,那里似乎有你想要的一切。

  我从小在废墟长大,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美丽已经都基本消亡,到这里后,又一直在沙漠戈壁草原上游荡,想着我在古代电影中曾经看过的画面,我的心变得有些渴望。

  人多时,小霍都很少说话,总是沉默地听着其他人的描绘,最后两人在马背上时才对我道:“他们说的都是长安城光鲜亮丽的一面,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他们口中的一切。”我“嗯”了一声,表示明白他的意思,可那未知的阴暗好似不能吓唬住我的渴望。

  两天后,我们在月牙泉边挥手作别。我因为有了新的想法,当他们再次对我说谢谢时,我大大方方地提出如果他们路费宽裕,能否给我一些银子作为对我领路的酬谢。

  小霍一愣后,继而扬眉笑起来,给了我一袋银子,踌躇着想说些什么,最终却放弃了,极其认真地道:“长安对你而言,不比西域,你一切小心。”我点点头,拿着自己挣来的银子离去。

  自从和小霍他们商队分别后,我跟着狼群从戈壁到草原,从草原到沙漠,夜晚却时时捧着那一袋银子发呆。

  我留恋着狼兄他们,也舍不得这里的黄沙、绿地和胡杨林。可是我难道在这里与狼群生活一辈子吗?

  几经琢磨,我决定离开。狼兄的狼生如今过得波澜起伏,前方还有无数的挑战,一个也许西域狼史上最大的王国等着他。可我的人生才刚开始,我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的生命来之不易,不管前方是酸是甜,是苦是辣,我都要去尝一尝。正如那些牧歌唱的,宝刀不磨不利,嗓子不唱不亮。没有经历的人生又是多么黯淡呢?如同失去繁星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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